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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位置:業內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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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喬丹侵權案”暗藏商戰
來源:相關媒體 日期:2012-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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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電 在自己的中文譯名被搶注多年之后,美國籃球傳奇巨星“飛人”喬丹(Michael Jordan)突然“高調”指控中國運動服飾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喬丹體育)侵犯其姓名權,引起軒然大波。
由于喬丹體育目前正謀求上市且已過會,中美“喬丹”之爭發生在這一時間點因此更加引人關注,網上針對該事件也展開了廣泛討論。專家普遍認為,姓名權糾紛背后暗藏商戰。
“飛人”喬丹22日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,指控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未經許可“蓄意且毫無顧忌”使用其姓名,并且誤導中國消費者。
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體育服裝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,這起糾紛的背后,是國際大牌在同中國本土品牌爭奪中國市場。
喬丹體育前身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,2000年開始使用喬丹體育公司的名稱,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,喬丹體育正計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。根據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2011年11月發布的公告,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(首發)獲通過。
國內某券商一位從事上市保薦業務的人士告訴新華社,由于中國喬丹公司面臨對未來經營有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訴訟,如果敗訴可能無法繼續使用“喬丹”品牌,因為存在這種可能性,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規定,其上市進程或將暫時擱置。
根據某知名網站截至目前的調查結果,參與調查的近八成網民認為喬丹體育侵犯了籃球明星喬丹的姓名權。
某體育服裝業內人士認為,這起糾紛中,起訴方及其相關方并沒有一定想打贏官司,也沒想立即得到經濟回報,唯一目的是想向公眾證明真實的“喬丹”屬于誰,主要是從品牌維護和制造有利輿論的角度,強調自身品牌的“正統”形象。
接受新華社采訪的專家和業內人士們普遍認為,無論官司輸贏,此事勢必對喬丹體育造成負面影響。因為法庭上贏了,不代表在人氣和市場上贏了,此事至少會澄清一些人此前以為喬丹體育與“飛人”喬丹有關聯的誤解,喬丹體育的市場信用可能因此受到打擊,“喬丹”二字對喬丹體育的商業價值也將縮水。來源石家莊新聞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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